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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差别化原则,建立市、区、街道(镇)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新模式,实现安全生产全覆盖、网格化监督。 (二)研究建立符合上海实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和建设参与各方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地。研究安全事故责任分解方法。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地位,建立以总承包单位为主线的安全责任分解体系,体现“责随事转、责权对等”原则。 (三)实施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探索建立以中介机构评估为主要手段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制度。整合管理资源,探索建立企业资质和安全许可联动管理新机制,研究安全许可纳入“三色通道”管理新途径。 (四)继续探索安全监督市场化社会化运作体制与机制。一是研究建立建设工程领域系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建设单位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市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沪外企业职工综合保险的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体系。在高危领域试点安全信用担保制度。二是构建齐抓共管支撑体系。发挥建筑业管理各部门以及相关协会、学会、检测认证机构、培训机构合力作用,构建法律、信息、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培训和市场监管等安全生产支撑体系。自觉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争取全社会广泛支持。 (五)深化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以政府引导为基础、企业自主贯标为主、工程项目为落脚点的现场标准化管理模式。坚持量质并举,提高达标项目覆盖面。完善认证管理办法,提高认证水平。改革安全评优方法。将评优创优融入项目建设始终,变“集中应对”为“常规长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安全常抓不懈。 (六)大力推行安全监理制度。确立安全监理在建设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安全监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实扩大队伍,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安全监理规则。明确从项目的监理规划到现场监督全过程的职责任务。用1至2年时间,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知识培训。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预警、预报、预控、预案”机制。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市、区(县)、管理大口和工地相互衔接的建设工程“三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各区(县)和管理大口应建立工地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制度,防患于未然。 近几年,上海在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在一些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国务院、建设部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与兄弟省市同行先进做法相比,上海还有许多需要学习借鉴的地方。下一步我们要在建设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贯彻“量条例一决定”为契机,以降低伤亡事故,遏止重大事故为基本目标,全面做好2004年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为上海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