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间:2002年11月9日1时50分
事故单位:靖宇县赤松乡三○九煤矿
经济类型:集体
法人代表:张希龙
事故地点:在左翼+390运输巷四上山拉门处,爆源在距盲巷头14米处
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伤亡情况:11人死亡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二、矿井概况
设计能力:3万吨/年
开拓方式:斜井片盘
采煤方法:刀柱式
通风方式:中央并列抽出式
提升方式:串车提升
矿井人数:100人
瓦斯等级:低
三、矿井沿革
吉林省靖宇县赤松乡三○九煤矿地处靖宇县三道湖镇三0九村,是靖宇县赤松乡的扶贫项目,1995年12月2日,经白山市计划委员会同意,批准项目建设,1997年9月22日,批准该矿3万吨/年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于97年10月开始建设,98年11月建成投产,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
该矿于97年9月9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县工商局于2001年3月20日重新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负责人为张希龙。
2001年,该矿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验收中通过了省政府验收,在2002年小煤矿继续深化整治过程中,取得矿井“整改许可证”,并进行整改。2002年11月1日省政府验收组对该矿进行验收,确定为整改没达到标准矿井,但验收组同意该井继续整改,一个月后由省验收组再次验收,到期仍不合格将予以关闭。该井没有按照省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而是继续违规进行生产出煤。


收藏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