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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处理及善后情况 该起事故发生后,电力工业部及浙江省有关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1.该台锅炉在投入运行以后,在燃用设计煤种及允许变动范围内的煤种时,出现了锅炉结渣、再热汽温达不到设计值而过热器、再热器管壁严重超温的问题;虽然采取了降负荷运行和下摆燃烧器等防止结渣,但积渣日趋严重,最终酿成了事故。另外楼梯间、平台、过道不畅造成了人员众多伤亡,因此制造厂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在运行管理上,北仑港电厂对引进的设备和技术研究、消化不够,又缺乏经验,在采取一系列常规措施未能改善锅炉运行状况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对炉内严重结渣作出正确判断,因而没有采取果断停炉措施。对事故负有运行管理不当的次要责任。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除积极组织对外谈判外,电力部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对北仑港电厂厂长给予降职处分; 对厂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浙江省电力局局长通报批评,生产副局长通报批评; 其他有关直接责任人员也做了相应处理。 另对调查组提出的防止事故的对策。要求ABB-CE公司解决的项目,将通过谈判达到。 3.与事故主要责任方美国ABB-CE公司的谈判工作 本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原则,由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及华东电管局、浙江省电力局等单位组成谈判组,开展对美国ABB-CE公司的谈判工作。第一轮谈判于1993年9月9日至9月10日进行,谈判主要内容是双方各自阐述对事故原因的看法。ABB-CE认为锅炉下部结渣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七种可能的外力造成灰斗失稳引起事故,而灰斗的四道刚性梁及四周角部的焊接质量不良使灰斗强度不够。我方认为锅炉结构不完善,制造质量不良,冷灰斗设计强度低,在锅炉大量结渣的情况下又无法观察和清渣。因此受可能发生的外力作用,使灰斗失稳破坏引起事故。在谈判中我方还与ABB-CE公司就如何使锅炉消除缺陷,尽快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讨论。为使下一轮谈判顺利进行,ABB-CE公司在10月份提交了正式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我方需要的炉内温度场、有关部件的强度计算等分析资料;我方提供了煤种资料及事故原因调查报告(第二轮谈判于当年11月初举行,谈判内容及结论暂略)。 五、防范措施 国内大型电站炉结渣的问题比较普遍,为接受北仑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电力工业部于1993年9月24日至28日召开了大型电站锅炉燃烧技术研讨会,邀请科研、制造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参加,提出技术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措施,提高电站锅炉的安全运行水平。 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具体的防范措施如下: 1、制造厂(ABB-CE)应采取措施,解决投产以来一直存在的再热器汽温低和部分再热器管壁温度严重超限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