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RSS订阅

网站地图

会员中心

高级搜索

专 题

您所在的位置:安全资料站 > 事故案例 > 爆炸 > 关于如东县古坝镇前姚加油站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

关于如东县古坝镇前姚加油站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

 作者:docean 发布时间:2007-04-02 点击次数:Load..
县政府: 1999年8月10日18:13左右,如东县古坝镇前姚加油站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立即带领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全力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县政府:

  1999年8月10日18:13左右,如东县古坝镇前姚加油站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立即带领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全力开展事故处理工作。省、市领导对这起事故十分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市政府副市长张庆平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迅速赶到现场,加强对事故处理的组织领导。省劳动、消防、总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也及时亲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宋家新专程到如东督察指导安全生产。根据省、市领导和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在迅速稳妥处理事故善后的同时,立即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县计经委、公安局、劳动局、总工会、消防大队、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派员参加,成立事故调查组,迅速展开了调查,这起事故的过程、原因以及责任已经查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古坝镇前姚加油站位于古坝镇前姚庄村,古坝大桥北首,岔洋公路西侧。该加油站有平房3间(1间为出租理发店、1间为加油站开票收款兼营百货小商店、l间为洗车店),与加油站相连的南北隔壁电器商店、缝纫店各1间、8月10日下午14:30,前姚加油站向位于地下室内的70#汽油油罐注装8240升70#汽油。由于油罐无安全附件,油罐上的排气管接装不规范,油气不能直接排入大气,致使大量的汽油蒸气进入放置油罐的地下室内,在地下室和管沟及人加油机内形成了汽油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达到爆炸浓度范围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当日16:30左右,位于该加油站中间的一台70#汽油加油机,开始向一辆拖拉机拉来的8只油桶内加入70#汽油l600升,在加油结束时,发生爆炸事故。炸毁上述5间平房,现场13人被埋入废墟,其中丛尤明等8人因房屋倒塌被当场砸死,砸伤2人,3人从废墟中自救脱险,未受损伤;在加油站前,另有6人被爆炸飞出的水泥块和砖块砸伤。受伤的8人立即被往医院抢救,其中1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8月11日凌晨0:30死亡,7人经抢救脱离危险。这起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7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为22.3298万元。

  前姚加油站个体业主丛尤明,男,47岁,古坝镇前姚庄村人。丛尤明于l995年底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加油站,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1998年7月、1999月7日和8月4日,如东县计经委、如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如东县消防大队的有关人员曾先后3次到前姚加油站现场勘查(后两次是在古坝镇政府、派出所为前姚加油站申请验收加盖印章后组织进行的),虽然指出了前姚加油站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并口头责令停业拆除,但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业主丛尤明违反规定设立加油站,且不听劝阻;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管理不严,导致了前姚加油站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前姚加油站中间一台70#汽油加油机内的防爆继电器安装不规范,继电器内一根相线的绝缘包皮被夹破、加油机连续工作近1个小时,加油机电器线路发热,在继电器,相线绝缘性能下降的情况下漏电、致使该台加油机在正常工作时电线通过的电流增大,加油机内电器线路温度剧升,绝缘包皮燃烧产生明火,遇加油机内、地沟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轰,经地沟传至地下室的爆炸性气体同时爆炸,造成加油站及毗邻的建筑物倒塌。并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l。前姚加油站未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及程序进行审批建站,设施、设备管理均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如擅自将储油罐设登在地下室内,非法经营等、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的人员,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特别是个别人员涉嫌玩忽职守。

  3。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前姚加油站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认真地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改。

三、事故性质

  这起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四、责任事故认及处理建议

  (一)业主丛尤明未按立项、选址、设计、消防建审、建筑安装、验收、申领证照等规范程序建立加油站,擅自将油罐设置在地下室内、没有安全设施、加油设备安装也不规范。建成后,虽于l995年底到工商部门领取了有效期为1年的农机用油临时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的石油成品油经营已远远超出临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时间规定,1997年至1999年8月10目期间属无证非法经营。在丛私建加油站后,县相关部门曾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责令停业拆除。丛对事故隐患麻木不仁:不但不听劝阻,而且千方百计找关系试图过关,以致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应负主要责任。鉴于丛尤明已经死亡;建议按法律程疗依法追偿经济损失。

  (二)如东工商局副局长、各县石油市场整顿监督领导小组成员邱宏亮负责查处石油市场的无证经营行为。在前姚如油站未经立项审批、消防建审、验收的情况下,邢宏亮受丛尤明妹妹之托,通过岔河工商所发放了有效期为1年的临时营业执照。在1996年度临时营业执照过期后,邱宏亮又受丛尤明妹妹之托,于1998年7月、l999年7月7日和8月4日,先后3次约请县计经委、县消防大队有关人员到该加油站,欲为其办理合法手续寻求途径。特别是1999年7月7日和8月4日,当参加现场勘察的消防人员明确指出前姚加油站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后。邱宏亮仍未认真组织查处,也未向领导汇报,致使前姚加油站得以生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检察机关已于11月10日对其立案侦察。

  (三)县计经委主任助理、综合计划科科长、县石油市场整顿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建平在听取县计经委综合计划科科员王祝才关于前姚加油站的情况汇报后,已知该加油站不符合规范要求,却应邱宏亮的邀请,在l999年8月4日牵头组织现场勘查,对前姚加油站的重大事故隐患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既未及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也未向领导报告情况,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行政职务。

 (四)古坝镇镇长周俊,没有认真履行辖区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的有关条款,古坝镇政府应负责做好辖区内成品油市场整顿工作,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但古坝镇政府在知道前姚加油站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也未按程序上报,周俊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