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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之非正常现象讨论

来源:未知 作者:jq5910 发布时间:2009-05-16 点击次数:Load..
安全这两个字,在近几年的出镜率非常高。每一次被媒体报道的安全事故,都加深着民众对安全的认知。可是,事故一再发生,大家渐渐的习以为常。事故的原因和内幕,人们也见惯不怪,很多事情好像都在预料之中。对于事故的救援,各级政府也不可谓不重视,善后的

     “安全”这两个字,在近几年的出镜率非常高。每一次被媒体报道的安全事故,都加深着民众对安全的认知。可是,事故一再发生,大家渐渐的习以为常。事故的原因和内幕,人们也见惯不怪,很多事情好像都在预料之中。对于事故的救援,各级政府也不可谓不重视,善后的处置不可谓不严厉。各部门焦头烂额、奔于疲命,可是,事故好像并没有减少的迹象。许多人可能认识到了这里面的问题,很大程度在于管理上的缺失。这里所说的管理包含着很多方面的内容:有制度方面的完善和执行、有意识方面的建立、有技能方面的培训等等。但是,在安全管理中,更深层次上的原因,却反映在一些非正常的现象上面。
现在都在讲“发展就是硬道理”,这句话非常适合当前我们国家的现状。“发展”──应该是和谐的发展、科学的发展;而非无序的发展、非理性的发展。但是,有的地方却是片面理解和执行了这句话,在付出了以国家和民众不可承受的代价后,经济发展了,留给后人的却是隐患和灾难。
基于舆论及形势的影响,重视安全似乎成了许多领导们的共识。在会议上、在文件中,这些共识似乎得到了体现,但经常发生的事故又给这些“共识”以莫大的讽刺。这样,就引出了安全的第一个非正常现象:
关注表面文章,轻视实际工作。在以经济发展为主流的意识里,其他的都属于陪衬,安全自然不例外。毕竟,经济发展是看得见的,能给各方面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尤其是能给某些领导带来很多好处(当然,这也是一些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存在的原因),各方面也都在为这个目标努力。当然,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甚至可以做的轰轰烈烈。在一些项目的施工场地,到处都可以看见大大的标语,甚是夺目,但一些基本的安全装置配备却是或有或无。更别说是项目的“三同时”这些从源头上保证安全的制度性措施,很多项目是属于“先上车后买票”或者是“先上车不买票”,项目施工的安全保障措施基本上不到位。这些情况,在项目一开始就埋下事故的祸根。而一些事故,其实在项目施工期间就已经发现安全隐患,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隐患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理,被搁置、被隐瞒,最后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对于正常的安全投入,也要根据需要的轻重缓急来平衡。由于安全工作并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相反,一些隐患的整改往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某些领导来说,有这些钱,不如花在看的见的地方或者能迅速产生效益的地方来得实在,这可能也是某些领导们产生这种观念的一个原因。其实,很多人都明白重视安全就是重视生命这个道理,但是,人是很实际的,善于通过平衡去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所以,安全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关注对象,而是服从于经济发展这个前提下很多方面中的一个。加上部分侥幸心理,他们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会发生事故,一些问题也并不一定马上就会发生事故。而且,一些人认为,安全工作就是找麻烦的,动不动就把一些问题说的危言耸听,从而产生抵触心理。甚至对反映的问题也不很重视,觉得是小题大做,并不一定会造成事故,整改也是敷衍了事。造成问题越积越多,最后酿成事故
“工作好不好,关键看领导”,至少在目前来看是如此。这也是很多活动在开展之初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的原因。有领导挂帅,凡事都好商量。于是,各种形式的检查应运而生。不乏声势浩大,各方面筋疲力尽。自然,检查完就是总结,查出多少隐患,整治多少问题,大家交了差,皆大欢喜。然而,安全工作不是搞运动,它必须是一项持久的工作,并非光做做表面文章就能解决根本问题。这么做就已经违背了安全的正常管理模式。能否收到效果,相信大多数人都非常清楚,只是都不说而已。于是,表面工作继续做,安全事故继续出。这样,就引出第二个非正常现象
重救援,轻预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一到了实际中,“预防”却少了市场。所谓“预”即预想、预料、预见等,是一种意识,属于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属于“责任心”。思想认识不到位,“防”也就无从谈起。“防”即防备、防范等,是将“预”变成一种行为、一种手段。“预”和“防”紧密相连,相互作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只有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句警言,才能做到安全、平安。只是,有了表面文章,这个预防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了。
既然主动的预防无法有效实现,那么被动的整改、治理就成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了。这些工作如果能做好,起码也能解决很大的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恰恰我们经常见到的却是在发生事故后,各级领导纷纷亲自参与救援的场面。平心而论,各方面对待救援的态度和行动还是非常积极和有效的,这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各方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代价,就是为了把事故的损失尽可能的减少。可是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似乎这又有点本末倒置了。如果有实施救援那么大的决心去开展安全预防和治理,相信局面肯定不会是这种情况了。
现在,各地都非常重视救援的制度化建设,各种预案非常详细和全面,对于事故救援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这也是安全管理正规化、制度化的一个体现。然而,任何事情可能都有两面性。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位安全方面的专家,到某地去讲课。与当地领导交谈,提出要看安全预案。领导很快就拿出一本厚厚的、装订非常精美的材料给了专家,不无得意的说:“这套预案还曾经得到过上级领导的好评。”这位专家打开一看,里面真是写的丰富全面、花团锦簇。然后专家就随便问了某一事件的处置方案,该领导却回答不上来。还是领导有办法,一个电话,将安监局长喊了过来。当安监局长满头大汗的进屋,领导马上指示由他来回答专家的提问。故事到这也就不用再说什么了,其实所谓的预案,只是一个精美的装饰而已。大概从发布之日起,除了编制的人,其他很少有人真正看过。至于是不是真正按此实施,恐怕也只有天知道了,相信这不会是个别的现象。政府如此,企业同样如此。相比之下,企业有政府的支持,安全更应该做的更好,这也引出第三个非正常现象:
重处罚、轻管理。对企业而言,安全管理的优势在于熟悉本行业的特点,能够从技术的角度去改善安全状况。对政府部门来说,优势在于掌握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供适合的引导。两者的结合,应该是最有效的。可往往是管理部门到企业,不是去帮助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而是带着罚款单,问题自然是提出来了,可具体怎么解决好像没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企业自然是陪着笑脸,好吃好喝的招待,罚款是少不了的,只是多少的问题了。
从根本上来说,企业发展了,当地经济自然会上来。管理部门自然功不可没,这也是和当前所追求的和谐发展相适应,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然而,这些部门好像并不这么看,企业如同唐僧肉,在需要的时候是免不了一刀的。至于如何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这属于企业自己的事情,和管理部门没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罚款必须落实。
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已经是大势所趋,在这个框架下,管理部门不需要对企业有过多的干涉。只需制定一些指导性的政策,引导企业按照政府的意愿去发展。对于企业需要的帮助,由政府给予政策层面上的服务,摒弃以罚代管的简单做法。如同学校老师教育学生,应该以传道、授业、解惑为主。如果简单的靠体罚学生,相信没有任何的效果,只会将学生推向更远的对立面。
同样,在某些执法环境上,也存在个别缺陷:一些企业,在规章制度建设、经营管理、生产运行等方面,相对正规。而部分非正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或者是有背景、有靠山之类。在面对执法的管理面前,所享受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很多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一些非正规的企业。他们发生事故,可以通过一些渠道摆平。正规的企业却是该罚款的罚款、该处理的处理,这就造成了执法环境上的不公平。虽然这可能只是个别现象,却严重影响了对管理部门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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