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由其性质决定了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分为三级:
国家标准。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是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是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体系中的主体。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就其内容来讲,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基础标准、通用性标准、管理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设施、设备、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主要由劳动部组织制定,归口管理,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国家标准的代号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行业标准。劳动安全卫生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定的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劳动安全卫生行业标准由劳动部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代号为:强制性行业标准为“LD”,推荐性行业标准为“LD/T”。
地方标准。劳动安全卫生地方标准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地方制定的标准,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部门确定的在本地方实施的统一性规定。地方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补充,同时也为将来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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