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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2.2组织机构与职责 2.3队伍编成及任务 2.4快速反应力量 2.5基本救援力量 2.6指挥中心设置 2.7应急联动机制 3.预警预防机制 3.1预测 3.2信息传送和报告 3.3预警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预警的级别 3.4.2预警的分类 3.4.3预警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4.3基本应急 4.4紧急处置 4.5医疗卫生救助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4.8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4.9事故检测与评估 4.10信息发布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 6.1基本信息与通信保障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6.2.2应急队伍保障 6.2.3交通运输保障 6.2.4医疗卫生保障 6.2.5物资保障 6.2.6资金保障 6.3宣传、培训和演习 6.3.1公众信息交流 6.3.2培训 6.3.3演习 6.4监督检查 7.附则 7.1名词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与说明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7.3.2责任追究 8.附录 8.1峄城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编成表 峄城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建筑工程建设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安定和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生产安全管理条例》、《劳动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山东省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峄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工程建设单位组成。 2.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2.1 设立峄城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孙中坡同志兼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2.2 指挥部职责 建筑工程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2.3 队伍编成及任务 区建筑工程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八个救援专业组。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区政府区长助理 副组长:区建设局局长 任务: a.组织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 b.组织救援物资、电力供应和装备调度等; c.协调救护人员和技术专家,确定救护技术方案和措施。 (2)事故救援组 组 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区建设局副局长 任务: a.组织抢救事故现场人员; b.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3)技术专家组 组 长:由总指挥确定 任务: a.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 b.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c.参与事故调查。 (4)交通治安保障组 组 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任务: a.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b.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c.协助事故救援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d.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区卫生局局长 任务: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b.协调相关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c.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6)事故救助协调组 组 长: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任务: a.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顿工作; b.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等问题。 (7)事故调查组 组 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总工会副主席 任务: a.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c.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8)事故综合组 组 长:区建设局副局长 任务: a.建立事故救援信息网络; b.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c.协调总指挥、副总指挥等值班安排。 2.4 快速反应力量 2.4.1 全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公安消防大队和后备救援队伍为主体,组织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2.4.2 快速反应力量组成 区消防大队消防救护队员和医疗救护人员。 2.5 基本救援力量 由建筑工程单位根据区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职工队伍,携带必要的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 社会救援力量由区卫生局和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等医院组成,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增援任务。 2.6 指挥中心设置 指挥中心设在峄城区建设局(电话:7711310) 2.7 应急联动机制 启动峄城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急救、医疗、供电、交通及警戒等相关系统应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测 建筑工程可能发生特磊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目标: (一)深基坑、大跨度建筑物 (二)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 3.2 信息传送和报告 峄城区建设局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建筑工程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 3.2.1 信息报送渠道 主渠道:全区开通建筑工程安全报警电话(7711310),设在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受建筑工程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属应报告市建委、区政府的,由区建筑工程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区建设局)按程序要求直接上报。 3.2.2 信息报送时限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填报《峄城区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建委。 3.3 预警 指挥中心负有接警、报警的责任,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自动转移,由现场指挥部行使指挥权。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的级别 预警的级别:三级、二级、一级。 3.4.2 预警的分类 预警的分类:一般事故(三级),重大事故(二级),特大事故(一级)。颜色依次为蓝色、橙色、红色。 本预案基本指导重大事故(二级)预警。 3.4.3 预警发布 峄城区建设局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组织协调全区建筑工程安全预警发布;如出现重大、特大事故时负责组织其他应急救护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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