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ILO发表了推动OSHMS工作的报告书,使OSHMS形成一个国际行动。
2000年4月ISO进行了最后一次投票表决,决定是否颁布ISOOSHMS18000,结果遭到一些国家的强烈反对,未获通过,自此ISO声明:不再在ISO的场合内讨论OSHMS问题,其主要原因是OSHMS的核心-劳工标准和基本人权问题,不属技术标准范畴。
依据联合国组织的分工和WTO的意愿,国际劳工组织(ILO)自然而然的承担起了这方面的责任,ILO在1999年末开始正式介入,2000年初起草了ILO-OSHMS导则草案,2001年5月在吉隆坡组织最后一次专家会议征求意见,2001年6月,在第281次理事会议上,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议上,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正式批准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2001),使得制约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成为今后安全生产领域最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该导则是发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的最基本国际规则,为进一步推行OSHMS提供了发展战略、指导司想和基本原则。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已全面纳入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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