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安全卫生管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控制其职业安全风险,改进其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标准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水准,也不对管理体系的设计提出详细的规范。
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组织:
(1)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消除或降低员工风险和相关方可能遇到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
(2)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3)使自己确信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4)向外界展示这种符合性;
(5)谋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认证和注册;
(6)对符合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
本标准中所有的要求都适用于任何一个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其适用的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活动和风险的性质、运行的复杂性。
本标准仅适用于职业安全卫生,而不适用于产品的服务安全。
2参考文献
略。
3术语及定义
3.1事故accident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审核audit
判定组织的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适用于实现组织的方针和目标(见3.9)的一个系统化的验证过程。
注:这里“独立的”并不必定意味着组织的外部。
3.3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强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从总体上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活动的所有领域。
3.4危险源hazard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5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
确认危险源(见3.4)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6事件incident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注:无职业病、伤亡、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产生的事件也被称之为“未遂过失”,本术语“事件”包括“未遂过失”。
3.7相关方interestedparties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与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差,由此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伤亡或职业病、财产损失、对作业环境的破坏或它们的组合。
3.9目标objectives
一个组织依据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目的。
注:目标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3.10职业安全卫生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
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访问者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3.1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managementsystem
组织全部管理体系中专门管理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的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要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的资源。
3.12组织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组合,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公有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每一个单独的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绩效performance
一个组织基于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的指标,控制其有关的安全卫生风险所取得的可测量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成效,
注: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活动的结果的测量。
3.14风险risk
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3.15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安全safety
免遭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ISO/IEC指南2]。
3.17可容许风险tolerablerisk
组织根据其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已降低到可接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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